{{ $t('FEZ002') }} 學輔處|
一、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 專院校及高中(職)學費、學雜費與學分費,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 者子女臨時托育費。
二、本計畫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3年9月7日至113年10月6 日止,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,如有相關問題,請 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委託辦理單位: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,聯絡人及電話:許小姐,02-2321-2100轉119。
三、檢附113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二階段申請表各1份,亦可於 本署網站(https://www.sfaa.gov.tw/SFAA/Pages/List. aspx?nodeid=768)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 (https://www.iwomenweb.org.tw/index.html)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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