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輔導處|
說明: 一、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12月10日教特字第 1141102157B號函辦理。 二、 旨案鑑定辦理詳情請參閱簡章(草案)內容,各項報名流程依簡章規定期程,逾期不予受理。本市有意報考之學生,其相關線上資料審查,將由該縣承辦學校辦理。 三、 本案簡章(草案)同步公告於本市教育網與新竹市特教中心網頁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2025-12-15
{{ $t('FEZ014') }}2026-01-14|
{{ $t('FEZ004') }}2025-12-15|
{{ $t('FEZ005') }}4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