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新竹市東區科園國小115年度冬令營及課後社團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
壹、本校115年度冬令營及課後社團申請檢附資料、受理日期及地點等如下所述。
貳、申請受理檢附資料
一、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入校須知(附件一),務必簽名,否則一律不受理。
二、冬令營課程申請表(附件二)、招生簡章(附件三)、課程教材(格式自訂)。
三、課後社團課程申請表(附件四)、招生簡章(附件五)、課程教材(格式自訂)。
四、各營隊/課後社團可自行製作招生簡章電子檔,與申請文件的電子檔一併繳交,由學務處代為公告在學校網頁。
參、實施流程
一、115年度冬令營開放申請營隊起迄日:1.26~2.13。營隊天數由各營隊自訂。
二、114學年度課後社團上課日期自115.3.2(一)至115.6.12(五),如遇補班補課日,則不予補課。(週一班上課14、週二、三、四班上課15次、週五班上課13次)
三、申請受理期程:
| 日期 | 實施概要 |
事前作業 | 11.14(五)前 | 上網公告冬令營/課後社團申請事宜。 |
11.17(一)-11.28(五)逾期不受理! | 1.冬令營申請表單https://forms.gle/dnHRX9kqqmMDXZFR8。 2.課後社團申請表單https://forms.gle/RRV1gZWc3RNiSaMz5 | |
12.1(一)~12.12(五) | 冬令營/課後社團審查,採電子資料審查,學務處依據申請資料是否備齊及課程規劃內容。 | |
冬令營 | 12.17(三) | 校網公告冬令營選課名單及簡章,並發給學生紙本資料。 |
12.19(五)~12.30(二) | 冬令營線上報名。 【注意】報名時不收費,第一次上課再繳費,屆時請發下收據。 | |
115.1.9(五)前 | 1.校網公告冬令營成班名單。 2.請營隊老師務必個別聯繫家長是否開課、學生是否參加,確認後於1/26前寄送學員名單給予學務處留存。 【注意】如開課後學員名單有異動,請立即傳送最新名單給學務處。 | |
課後社團 | 12.31(五) | 校網公告課後社團選課名單及簡章,並發給學生紙本資料。 |
1.6(一)~1.13(一) | 課後社團線上報名。 【注意】報名時不收費,第一次上課再繳費,屆時請發下收據。 | |
1.17(五)前 | 1.校網公告課後社團成班名單。 2.請營隊老師務必個別聯繫家長是否開課、學生是否參加,確認後於2/14前寄送學員名單給予學務處留存。 【注意】如開課後學員名單有異動,請立即傳送最新名單給學務處。 |
肆、場地安排
一、因本校教室與場地有限,依據本校社團要點進行場地規劃與安排。
(一)冬令營
戶外籃球場因上午校隊練習,故上午時間皆不外借。
體育館三樓2.2(一)~2.13(五)因校隊練習,故上午8-10點不外借。
體育館四樓因校隊練習,皆不外借。
(二)課後社團:
戶外籃球場因校隊練習,故每週一、三、五下午時間皆不外借。
體育館三樓因校隊練習,每週三不外借;每週五12:40-13:20需與校隊共用場地。
體育館四樓因校隊練習,故不外借。
自然教室B因科展練習,故每週三、五下午時間皆不外借。
二、本校將依照營隊/社團送件資料進行審查,若有時間/地點重疊,視情況需求與各營隊/社團老師協調。
三、請營隊/社團老師依照審查安排之時間與場地開課,若無法配合,則不予開課。
伍、指導老師上課規定
一、申請開課之營隊/社團指導教師,於確認開課後不得任意更換教師。若有特殊原因必須更換,請務必於營隊開課前告知學務處活動組,以維護學生學習之權益。若無告知,學校有權予以停課,若有損失由申請開課之營隊/社團指導教師需自負。
二、各營隊/社團需評估開課性質,訂定招生人數之限制(上限,即師生比率),並依招生人數限制進行招生及授課,嚴禁有超收學生、營隊活動秩序紊亂等影響營隊活動品質之情事,經舉發、提醒改善而未見改善者,視情節輕重予以退還學生1-2節課程之費用之處置,嚴重者得予以停課並退費或不予繼續申辦。
三、每次上課前進行學生點名,不得遲到或早退,並請確實掌握學生出缺席狀況,及時與家長聯繫。
四、上課內容應依課程計畫進行。
五、營隊/社團管理需依本校學生輔導辦法管理營隊學生,不得有過當處罰、體罰之行為或違反性別事件之情事,如有則由營隊/社團負全責,並永不得在本校開設任何課程。
六、請假規定
(一)請假時應請符合資格之代理老師,並以同一人為宜。
(二)若無法請符合資格之代理老師,得以延後一周或全數退還該堂課之費用。
(三)請假總日數不得超過上課總日數四分之一。
(四)需事前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參加學生及家長,另通知學務處活動組。
七、對於學生上課期間之安全,營隊/社團應負完全責任。
八、場所使用完畢後,應確實做好:
(一)門窗關閉。
(二)清潔教室並將垃圾帶走。
(三)使用黑板後須恢復整潔,物歸原處。
(四)桌椅回復原狀。
(五)清點器材。
九、放學時須確實將學生帶至校門口,或至下一個營隊/社團。下課後若逾時10分鐘以上家長仍未接送,請聯絡家長。
十、有關「開課申請」與營隊/社團相關事務公告,應隨時注意校網。
十一、退費辦法:本校明訂社團退費計算辦法,採下列方式辦理:
報名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出者,退還教師鐘點費之七成。
自實際上課日算起,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教師鐘點費之半數。
自實際上課日算起,已逾(含)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。
教材及學習材料費應全額退還;但已購置成品者,應發給成品。
十二、營隊/社團老師每學期第一次上課時需提早到校,安排引導新生到上課地點,且應注意學生集合秩序及學生出席狀況,如學生有缺席狀況務必立即通知家長,並與家長保持聯繫,做好親師溝通。
十三、上述義務皆列入營隊審查項目,作為下一期申請開班之評選依據。
陸、注意事項
相關表件下載與審核通過之營隊/社團名單將上網公告,審核通過或未通過者皆不另行通知,請 密切注意新竹市東區科園國小首頁最新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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