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一、依據財政部114年10月23日台財庫字第11403763030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強化民眾消費韌性,擴大內需,提振經濟效益,財政部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發放現金每人新臺幣1萬元,並採「登記入帳」、「ATM領現」、「郵局領現」、「直接入帳」及「造冊發放」等5種方式,便利民眾領取。
三、為讓民眾即時取得普發現金正確資訊,避免遭詐騙,財政部除透過新聞稿及記者會加強宣導外,並建置普發現金廣宣網站(10000.gov.tw)於114年10月23日啟用,及免付費客服專線1988,於同年10月24日正式上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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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3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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